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会员职责

会员职责

1、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
2、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3、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4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
5、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6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7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 

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

202211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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