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职责
1、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2、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 3、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 4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5、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6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7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
2022年11月29日